5月9日,湖南省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公安联动,在岳阳中院统一协调下,与君山法院、华容法院配合,成功将被执行人湛某控制并带回法院执行局。
被执行人湛某、吴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诉至屈原法院,判决后又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执行局多次约谈湛某,但湛某拒来执行局,甚至玩起了“失踪”。执行局通过公安联动,确定被执行人湛某在岳阳君山许市范围,屈原法院执行局干警们赶至君山许市,与君山法院执行人员汇合后,综合分析认定被执行人湛某不在许市,初步确定被执行人湛某在与许市交界的华容的东山镇。屈原法院干警们立即请求岳阳中院协调华容法院执行力量,前往东山镇,后通过某快递公司的帮助,成功将被执行人湛某控制并带回屈原法院执行局。当晚十一点,被执行人湛某、吴某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,该案执行完毕。
这次行动体现了岳阳中院的“三统一”初显成效,也体现了与公安、兄弟法院联动的有效配合,也彰显了司法的威慑力,同时也给那些老赖一个警示,不要想着躲避就能逃避法律责任,有道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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